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南粤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
(三)曾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南粤系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厅局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二级单位负责人不得申报“南粤优秀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可推荐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各1人。学校从推荐人选中遴选1人,参加省里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南粤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己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基础教育领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围绕课标、教材、教法等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夯实学生知识基础,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培养学生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职业教育领域: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完成课程讲授、实习实训指导、技能训练指导等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方面取得突出贡献。高等教育领域: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南粤优秀教师应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紧扣国家需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应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4.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应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应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二级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通知要求推荐本部门人选。
(二)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南粤优秀教师 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南粤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选推荐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党、政公章后与推荐材料于5月14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827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毕天杨,联系电话:38024451。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8日